行业聚焦 2023/04/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要求,2022年的内控报告填报工作已经启动!
今年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知有哪些重点关注内容?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呢?别急,云内控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
四大变化
01.政策指引
2022年工作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要求;
2023年工作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
02.总体要求
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编报质量。
开展分析应用,强化问题整改。
遵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要求。
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
强化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
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规定。
03.部门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部门不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涉及部分职能划转的部门正常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职能整体划转不再保留的部门,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机构改革的,不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在2023年6月30日后完成机构改革的,正常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重点变化!!!
除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外,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明确了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职责。
具体表述为:各地监管局应当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https://tybb.mof.gov.cn)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并结合预算监管工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通过查阅佐证附件、调研访谈、穿行测试等方式,选取部分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各地监管局应当根据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和核查情况,形成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分析评价报告,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分析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并抄送预算司、监督评价局。分析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报送情况、编报质量、核查情况、主要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分析评价报告将作为对有关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评价的参考依据。
04.考核
总结通报。财政部将适时开展对各地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结合各地区、各部门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以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检查评价情况,对各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及各地监管局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通报结果将纳入财政部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各地监管局财政监管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
总结
今年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首先明确编报单位范围,更加关注内控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审核检查,注重编报质量。
此外,内控编报结果会影响各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体现了对内部控制建设及报告编报工作的结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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